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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條ˉ若足踏師影ˉ獲罪如破塔ˉ於床坐資具ˉ騎驀罪過是

這一條是很嚴重,以前有這個事情發生。這個是一種恭敬的一種戒條。好像影子呀,上師坐這裡,日光照過來,影子在後面,那你踏在他的影子上面就是不禮貌的,表示一種不禮貌的樣子,不可以用腳去踏上師的影子,不可以坐在上師的床上,甚至上師日常用的東西及法器等都不能擅自使用,這樣子是有罪過的。這是表示一種尊敬的意思,好像是說他用過的東西都不可以用的,以前有一個弟子,好像就是說拿上師的鞋子穿他兩隻腳一伸,就穿了鞋子跑掉了(大笑),上師叫他回來,說那是我的鞋子,他還很高興,他說就是這個上師的鞋子才好,才好穿穿看看。其實是不可以的,按照這個規矩來講(笑),很多事情都是不可以的。不過我們平常也是這個樣子,我們平常做人也要有禮貌對長輩呀,對師長呀,有很多事情也是平常的一種禮貌,並不是硬性規定要這個樣子的。


第二十四條ˉ若師所教誨ˉ歡喜當聽受ˉ自己或不能ˉ則善言啓白

它的解釋是歡喜接受上師的教誨,假如辦不到的話,可婉轉將事情表達。這一是很有道理的。有很多的佛理,都是上師本身知道,當你們開始學,你們不知道,所以有時候,你們犯了錯,這個上師要稍為講一下,你們不要說不好。我這個人是這個樣子的,我很不好意思講,好像有人犯了錯,我都不好意思講,我都是要轉彎的講,轉幾個彎才講到,我的個性是這個樣子。我不會直接去罵人,好像是說我看到他不對,我就罵人,或者說拿一個木魚的棍子在頭上一敲。以前我的老師是這個樣子,就是直接罵的。
我去拜訪人家在請教人家,我都是被罵。所以我以前找李炳南老居士我跟他問些道理,他就罵我。他就
直接便開罵。他說:你這個邪門外道,那這個不對,那樣是錯誤的,那邊怎麼樣!我去聽一聽就感覺到這個被罵得很慚愧的這個樣子。我心裡常在想,將來我當了老師,我不會像這樣子罵學生,因為這樣不怎麼好,學生心裡很難過的。我看到老居士時他拿一支木魚一聽有錯,他就過來,那個木魚拿起來在頭上就打。這樣子的。
那樂果法師在台上說法,台下有人講話,他當堂就叫出來:你講還是我講,你來講就好啦,我聽你的(
笑),那個法師就下來讓他的弟子講,害得那個弟子那個面紅耳赤。那上師並不是這樣子,就是一發覺有不對,我會婉轉的講繞了幾圈,然後你們聽一聽,確實是有一點味道就行,我不會罵人,也不會打人。我這個上師,就是祇有菩薩相,沒有金剛相(笑,大笑),金剛怒目怒不起來,剩下那個菩薩低眉,慈悲眾生。如果上師有所教誨,應當觀喜聽而且受教誨。那上師教你做的事情,假如,叫你做什麼事情,應當歡喜去做,但是假如你做不到,你要講這件事情可能要慢幾天或者不能做。什麼原因…講。講了沒有關係。如果切實做不到,不要勉強。今天叫你呀你從這個閃米密西湖的這邊游到那邊去(笑),他明明不會游泳也要去,上師之命不可違呀(笑)說:好呀,我就游過去。這樣也不行。所以,你要講清楚,說:我不會游泳,等我學會游泳,我再來游過去。這個都是可以理解的,做不到的事情,你不去做,但是你可以婉轉講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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